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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部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省教育厅、院心理健康中心和学部心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外语学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提高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目标与原则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目的是减少大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避免由于危机引发的伤害行为,提高学校及大学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育为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预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完善系统。通过构建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4.处理果断。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关注对象

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的关注对象是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包括以下十二类。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工作环节

构建完善的工作系统,开展有效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必须努力构建以下五个系统:

1.发现系统。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各种各样的心里主题班会,鼓励学生本人向生活心理委员以及心理健康中心积极求助。要依照心理健康中心的指示,积极组织大学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档案,以便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防患于未然。要开展危机重点人群排查工作,并建立快速反应通道,对有危机或潜在危机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干预。

2.监控系统。各个辅导员要发挥好各班心理委员的角色和作用,主动收集学生心理疾病与危机信息,做好监控工作。对于重点关注学生,需要即使联系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老师和专家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心理鉴别,通过早期干预、心理咨询和跟踪调查,形成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评估一整套工作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干预系统。危机干预的时间一般在危机发生后的数个小时、数天或是数星期,干预的最佳时期一般在事件发生24小时之后,72小时之前。危机干预过程包括:在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老师和专家的指导下,根据危机的类型和性质紧急培训干预人员(一般为学生的辅导员);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建立良好的干预关系;对于重点学生,要积极予以关注,耐心倾听,认真记录,甄别危机的程度,记录跟踪过程;通过澄清、解释、安慰以及问题解决技术的应用,协助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减少或摆脱危机的影响,恢复心理平衡。在危机干预中,可采用个别咨询、心理支持性团体咨询、心理健康材料发放等方法。

4.转介系统。我学部应与心理健康中心建立良好的联络和协作关系,协助心理健康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及心理普查工作。对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要请中心里的相关老师和专家进行心理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属于咨询范畴的、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应由心理健康中心转介到精神卫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有自杀企图并计划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应立即对其实行有效的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对自杀未遂的学生,应立即送到专门机构进行救治。

5.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可以使用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朋友、家长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并进行跟踪调查,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措施保证

1.加强领导。学部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在学院心理健康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学部向学生公布院心理健康中心的咨询电话,以便主动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2.人员保证。加强学部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建设,在心理健康中心的领导下,做到有专人负责,有专业人员,有专门培训。一旦遇到灾难性或重大的心理创伤事件时,有能力提供紧急的、质量有保证的服务。在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要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辅导员以及学生干部参加心理健康中心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鼓励和支持学生善用学校心理服务的资源,转变歧视心理疾病的态度,提高他们对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及他们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

3.构建预防体系。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寝室、班级、系级预防体系。

寝室预防和班级预防。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和寝室长、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机构报告,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系级预防。各系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心理工作负责人要自觉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学院学生心理疾病与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立即找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