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范围
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时间的范围仅限于在文华学院医务室、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休学、实习、寒暑假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诊医疗费的,由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亦可报销。
2、报销所需材料
(1)在文华学院医务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凭学生本人学生证、收据、文华学院医务室专用病历报销。
(2)在武汉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凭学生本人学生证、病历、收据等报销(除急诊外,到武汉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须经文华学院医务室同意转诊方可报销)。
(3)在休学、实习、寒暑假期间发生门诊医疗费,凭学生本人学生证、病历、双处方、收据、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等报销。
3、门诊报销流程
(1)学生在“学工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文华学院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粘贴好药费收据原件、门诊病历和学生证复印件等相关单据,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
(2)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文华学院医务室审核。
(3)文华学院医务室对学生报销材料审核,确定报销金额。
(4)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科对经文华学院医务室审核的各学部《审批表》和《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将实报费用发放至各学生银行卡内。